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文号:沪发改长三角建〔2024〕9号)
王慧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温泉医养产业发展,助力长三角深度融合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温泉产业是一个与其他产业关联度高、综合带动性强的产业类型,与健康中国战略、人民美好生活密切相关。推动温泉医养产业发展,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共同提升区域养老服务水平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立足长三角,加强对温泉医养产业体系研究和应用的前瞻性布局”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借鉴。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医养、康养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依托优质医疗资源、现代医药产业、养老产业,制定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培育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化市场,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建设一批国际知名的健康医疗服务、养生养老基地。《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规划》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丰富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形式,促进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资源共享。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产业整体设计,优化养老产业布局,发展异地养老。发挥江苏、浙江、安徽等地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合作打造一批康养示范基地,培育塑造一批养老知名品牌。《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养老产业规划协同和项目协调,发挥各地资源优势,促进功能互补,整体提升区域养老产业竞争力。推动三省一市养老产业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共享,探索共建养老人才培养基地。
近年来,三省一市有关部门加强协同,共同推进医养、康养合作。在资源共享方面,2020年、2021年、2022年,市民政局三次发布和更新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清单,累计发布异地养老机构108家、床位47119张。所有机构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均向公众公开,确保广大市民可查可用可选,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异地养老选择。在政策创新方面,2021年1月份市医保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本市老年人入住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延伸结算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待发〔2021〕1 号),明确:年满60周岁以上、在本市已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评估失能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老年人,经登记备案后即可在异地连锁养老机构享受长护险养老机构照护费用的延伸结算。共32家连锁品牌养老机构纳入试点。在医疗质控服务方面,三省一市积极推动优势专科牵头成立了长三角代谢性疾病、罕见病实验诊断、康复医学等专科联盟。同时,积极推进医疗质控同质化,已开展病理、血液等13个专业的质控合作,遴选了中医骨伤等8个专业开展长三角中医质控标准研制。启动了长三角合作中医药循证研究项目,共13家医院协同开展临床研究。
温泉富含各种有益人体的矿物质,利于调养疾患,康复伤病,具有较强的医养、康养功能,发展温泉产业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更好实现老有颐养。目前,长三角地区温泉主要分布在苏浙皖三省,产业发展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市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医保、文化旅游等行业部门与苏浙皖三省加强协同,在区域医养、康养工作体系中研究温泉医养产业体系有关内容。
感谢您对长三角温泉医养产业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