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文号:沪发改价调建〔2024〕11号)

施政、方研翔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明晰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加快研究路边短时停车免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明确,道路停车场收费性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按照批准的预算核拨。为利用价格杠杆适度平衡道路停车供给和需求,本市道路停车场按不同区域(分为重点区域、内环线以内其他区域,内外环线间三类)、不同停车时段(分为白天时段、夜间时段两类)执行差异化收费。

  在设置道路停车场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划设泊位标线,设置道路停车标志,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和道路停车规则。其中,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A/T1271-2015),停车泊位标线的颜色为蓝色时表示免费停车泊位,为白色时表示收费停车泊位,为黄色时表示专属停车泊位。因此,本市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划设标线的颜色均为白色。此外,本市道路停车场均设置了停车信息牌,全面公示允许停车时间、收费标准、计费规定、监督电话等信息。

  自2021年起,本市各区逐步开始试点智慧道路停车场,初期采用“人工收费管理”和“电子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收费继续执行人工收费标准。随着智能设备的广泛应用及数字化支付方式普及,智慧道路停车场逐渐向“电子监管、人工巡查、自动计费、便捷支付”的智能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收费转为执行咪表收费标准。目前,市交通委指导区交通部门在已建成运行的134个智慧道路停车场按照0-15分钟、15-30分钟、30-60分钟、1小时后每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元模式计收道路停车费。从政策执行效果来看,明显降低市民短时停车的停车费支出(重点区域白天时段15分钟内为4元)。与此同时,根据市委新一轮停车资源优化民心工程要求,各区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道路停车场建设运行,计划于明年基本实现智慧道路停车场全覆盖,收费也将转为执行咪表收费标准。

  本市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2023年2月,本市发布《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充电车位管理要求。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充电运营商可以运用价格杠杆,避免专用充电停车位被占用。”因此,道路停车场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运营商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制定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从而避免专用充电停车位被非充电车辆占用。

  从总体上看,设置道路停车免费时长可降低市民停车支出,有利于提高车位周转率,同时也将增加中心城区小汽车使用强度。为此,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抓紧开展设置道路停车免费时长政策可行性分析论证。

  下阶段,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评估和优化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从而实现既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又合理满足广大市民停车需求的政策目标。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希望继续得到代表们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