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建〔2023〕15号)

张振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我区碳中和示范区专项扶持办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构建了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实施方案已陆续完成编制并发布。在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支持政策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的工作和考虑。

  一是规范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2020年,市财政局配合本市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按照“有利于培育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有利于提高本市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建筑发展、有利于调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参与各方的积极性以及有利于完善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体系”的原则,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立体绿化示范项目和建筑节能管理与服务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支持标准和方式。

  二是研究出台更适合崇明区特点的专项支持政策。我市相关部门将于今年研究出台《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版本已将“因地制宜优化市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专项申报条件,支持既有公共建筑加快做好节能改造工作”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目前正在细化政策支持内容。崇明区将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崇明区实际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碳排放评价考核目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力度,支持将建筑领域专项补贴纳入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专项扶持办法,提高建筑节能扶持资金使用绩效。

  再次感谢您对本市推进双碳工作所提供的建议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