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建〔2023〕9号)
沈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建筑楼宇和居民住宅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非常重视光伏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市累计光伏装机规模195万千瓦,其中建筑分布式光伏占比超过85%。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市“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光伏装机27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已成为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我们赞成您们在提案中的意见,在符合安装光伏装置条件的楼宇安装光伏设施,为楼宇提供绿色电能,减少建筑碳排放。
一、关于推进各类楼宇的光伏项目建设
上海土地资源稀缺,发展光伏需要深度挖潜城市建筑资源,实现光伏设施和城市的融合发展,既充分发挥光伏效能,又兼顾建筑外形美观。
一是全面实施光伏+专项工程。《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实施光伏+工程,加快推进住宅、园区、农业、交通、校园、水厂、公共机构等7大阳光工程。在会同相关委办制定印发工业、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光伏+行动计划基础上,今年力争出台居住建筑、交通领域的光伏+行动计划,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城市光伏发展新格局。
二是明确各类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2023年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类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光伏要求。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其他公共建筑安装比例不低于30%;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居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30%。通过比例要求,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考虑光伏建筑融合发展,大幅度降低建筑能耗。
三是实施整街道(镇)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在全市10个区启动了21个整街道(镇)分布式光伏试点,合计建设规模54万千瓦。按照试点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20%。通过整街道(镇)试点探索经验,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光伏发展。
最后,感谢您提供的宝贵建议,也欢迎您继续关心这项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