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文号:沪发改开放建〔2023〕5号)

王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中药材纳入市级医药储备目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我国独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在几千年防治瘟疫的历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和治疗中,中医药成为我国的一大亮点和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疫情高发期间,本市使用大量中药方剂针对重点人群进行干预和治疗,中药材及饮片需求量大幅增加,需要从各地紧急调运。中药材的农产品特性和突发疫情导致物流不畅,部分中药材采购价格急剧上涨,增加了中药材等物资的调配难度。

  为此,你们在提案中建议将中药材纳入市级医药储备,认为中药材储备在一定程度上既能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用药需求,又能发挥平抑药材价格作用。你们所提出的建议对完善市级储备商品目录,进一步提升本市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已经建立部分急救西药、中成药储备。对于中药材储备,市储备管理部门前期已开展专题调研论证工作,在形成正式工作方案后,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关于中药材市级储备品种规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以及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防治方案(第一版)》、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上海)牵头制定的《2023年上海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中推荐的防疫干预处方,结合专家、行业协会等专业意见,统筹考虑本市人口基数、主要中医院常用治疗呼吸道感染类中药使用量以及新冠疫情期间中药使用情况,市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市级中药材储备品种规模调研,并将结合中药材特点开展相关储备方式、储存条件、轮换要求等研究,推进形成工作方案。

  二、关于中药材市级储备管理模式

  中药材纳入市级储备商品目录事项经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上海市市级储备商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级储备商品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组成)组织、领导、决策相关管理工作,由市储备商品管理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组成)承担后续承储企业的落实、储存过程的监管、储备商品的动用和补充以及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感谢你们对本市储备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药材纳入市级储备推进工作,完善储用结合动态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护人民健康。也恳请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本市储备发展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