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建〔2023〕10号)
方加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速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上海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措施,屋顶分布式光伏是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截至2022年底,我市累计光伏装机规模195万千万,其中建筑分布式光伏占比超过85%。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市“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光伏装机270万千万。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为实现“双碳”发展目标,需要充分利用厂房、产业园区、办公楼宇的屋顶资源,全面推广光伏应用。您的相关建议为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将政策宣传和指标分解到每个闲置屋顶
上海光伏开发以建筑光伏为主。长期以来,在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的协调联动下和光伏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下,社会各方面对光伏的接纳程度持续提升。建筑光伏不仅成为资产方获得经济效益的一个途径,更成为各方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光伏政策宣传和项目的推进,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各类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2023年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类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光伏要求。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其他公共建筑安装比例不低于30%;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50%;居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30%。通过比例要求,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考虑光伏建筑融合发展,大幅度降低建筑能耗。
二是实施整街道(镇)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在全市10个区启动了21个整街道(镇)分布式光伏试点,合计建设规模54万千瓦。按照试点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20%。通过整街道(镇)试点探索经验,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光伏发展。
三是加强对各区光伏建设的集中宣传和培训。我委建立了各区光伏建设推进月度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新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学会等第三方机构和有技术的企业开展光伏宣传和技术培训。各行业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召开相关领域线下光伏培训交流会议,推动相关行业光伏发展文件制定出台。各区因地制宜组织有实力、有技术、有信誉的光伏企业和用户对接,让用户更加了解、支持和使用光伏。
二、将光伏建设融入城市更新规划中
上海土地资源稀缺,发展光伏需要深度挖潜城市建筑资源,实现光伏设施与城市的融合发展,既充分发挥光伏效能,又兼顾建筑外形美观。
一是全面实施光伏+专项工程。《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实施光伏+工程,加快推进住宅、园区、农业、交通、校园、水厂、公共机构等7大阳光工程。在会同相关委办制定印发工业、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光伏+行动计划基础上,今年力争出台居住建筑、交通领域的光伏+行动计划,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城市光伏发展新格局。
二是结合区域特点分类推进。在中心城区,结合新建建筑幕墙、已建建筑修建改建、新建住宅等,推进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高架隔音屏光伏、光储直柔等创新示范项目。在郊区,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能。在重点区域,打造光伏成片应用示范区,建设横沙岛光伏海、崇明渔光互补基地、临港分布式光伏集中应用区等。在海面,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漂浮式光伏建设。
三是建立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光伏投资方给予度电奖励支持,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常规光伏全额上网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补贴0.05元/千瓦时;光伏建筑一体化补贴标准0.3元/千瓦时。补贴时间均5年,这是目前国内最大力度的光伏扶持政策。建筑投资方给予容积率奖励,通过建设光伏设施等达到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且经住房建筑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建筑面积最高可达到总计容建筑面积103%。
最后,感谢你们提供的宝贵建议,也欢迎你们继续关心这项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