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9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建〔2022〕21号)
周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上海率先试点用能低碳转型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建议从“绿色低碳发展与国际同类城市尚有差距、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两个方面指出了本市用能低碳转型上存在的短板和痛点。
建议围绕加快推动上海用能低碳转型、率先试点培育并将氢能源领域纳入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此,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的实践和思考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完成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任务。
一、推动上海用能低碳转型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发展将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解决能源发展在安全、环保、经济多方面要求。本市能源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同时加大清洁能源资源的争取力度,加快推进清洁电力和天然气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十五五”及以后能源保障和碳排放控制提供更多的低碳能源支撑。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下,非化石能源占比力争达到20%,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36%。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十四五”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加快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及分散式风电开发,“十四五”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市外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加快外电入沪通道项目前期工作。
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十四五”期间加快落后燃煤机组高效替代,并预留碳捕集设施接口和场地,同步推进其他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加快自备电厂清洁化改造。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机动车和内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电气化、低碳化替代。合理控制航空、航运油品消费增长速度,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满足国际大都市需要,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进燃气调峰机组等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和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引导提升外来电的调节能力。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工业用电大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充分发挥全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并逐步在其他区域和行业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深化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二、试点培育并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氢能作为一种来源广泛、质量能量密度高的绿色能源及能源载体,将在交通领域率先大规模应用。中长期,在能源清洁化、低碳化趋势下,可再生能源比例持续提高,氢能将作为一次能源和电力之间的一种“中间能源”作为储能介质,在能源体系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从国际上看,当前全球范围正兴起“氢能经济”和“氢能社会”的发展热潮,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氢能规划和产业政策。从国内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层面《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印发进一步加强了对氢能产业的支持力度。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已形成良好氛围,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区域初步形成氢能产业集聚发展的态势。上海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先行者,经过多年积累,行业核心技术与关键产品不断突破,示范应用大面积推广,企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取、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系统集成等重要技术和生产工艺,并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开展前瞻布局研究。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上海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七部门发布了《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沪发改高技〔2022〕54号),该文件作为本市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体系支撑的重要文件之一,是指导本市中长期氢能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文件。文件基于上海市氢能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的发展应用现状,提出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总体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文件提出,到2025年,产业创新能力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制储输用产业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水平大幅提升,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建设各类加氢站70座左右,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建成3-5家国际一流的创新研发平台,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突破1万辆,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在交通领域带动二氧化碳减排5-10万吨/年。到2030年,产业发展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引领全国氢能产业发展的研发创新中心、关键核心装备与零部件制造检测中心,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形成丰富多元的应用生态,建设海外氢能进口输运码头,布局东亚地区氢能贸易和交易中心,与长三角地区形成协同创新生态,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氢能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行业企业持续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努力将本市建设成为氢能产业引领高地。
2022年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其他五个部门发布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1﹞11号),确定了本市的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管理属性、经营许可审批部门,同时明确了加氢站项目按照本市一般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进行报批。文件鼓励符合本市加氢站布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在公交场站、机场港口、物流园区和产业园区内,企业可以使用交通设施、工业、仓储等自有土地建设加氢站。
同时本市还是国内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示范应用最早的地区,高校和龙头企业云集,具备雄厚的技术攻关实力。上海积极响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要求,牵头协同苏州市、南通市、嘉兴市、淄博市、鄂尔多斯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组建了“1+2+4”上海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将形成长三角联动、产业链协同、“中长途+中重载”应用场景聚焦的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新模式。
三、推进交通领域低碳转型
市交通委将持续推进本市交通领域低碳转型工作,“十四五”期间,拟主要通过加速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加大乘用车电动化替代,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等几个方面有序推进交通装备低碳升级。
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
加大乘用车电动化替代。加大新能源车投放占比,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力争接近50%。将新能源车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推动存量燃油车更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围绕嘉定电动汽车示范区、青浦国家物流枢纽、浦东/虹桥机场、临港新片区及洋山港等区域,积极开展多场景、多领域的商业性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洋山港跨东海大桥燃料电池集装箱卡车示范运营,力争在重型货车领域实现突破。燃料电池公交车在本市已逐步开展试点。2018年12月,本市首先在嘉定114路试点运营6辆氢能源公交车。2021年,分别在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各试点运营5辆氢能源公交车。2022年,本市计划还将在嘉定区、临港新片区继续扩大试点运营规模,预计100辆左右。
开展新能源船舶示范,探索航空低碳转型。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的试点应用,鼓励轮渡、黄浦江游船、公务船等内河船舶更换为电力驱动,累计不少于5艘。支持LNG动力船舶发展和扩大使用范围。密切关注国内外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清洁燃油在航空领域的研发应用情况,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常态化应用试点示范。
加快非道机械清洁化。加快推进港区作业机械、作业船舶、内场车辆和短驳车辆的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替代,节能型轮胎吊应用比例超过95%,内场车辆和短驳集卡基本实现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替代。推动机场内车辆、机械新能源化,新增新能源机场通用性生产车辆300辆,加快推进行李牵引车、客梯车等特种车辆/设备新能源更新替代。
感谢您对本市推进双碳工作所提供的建议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