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建〔2022〕22号)
沈群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碳排放数据统一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建议从“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技术规范供给不足、核算体系之间衔接不畅、培训市场背后乱象丛生”共四个方面指出了本市碳排放数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建议围绕管理机制、碳排放核算方法、信息公开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此,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的实践和思考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全市“双碳”工作的顶层设计,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编制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在政策体系和相关文件中,对碳排放管理机制、碳排放核算方法、碳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碳排放管理机制
全市坚持系统谋划,全市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为加强市委、市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21年9月,经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对照国家文件要求,印发了《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将双碳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具体包括四个层面共23份文件:“1”份顶层设计文件,即《上海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份碳达峰行动安排,即《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个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即能源、工业、新基建、交通、建筑、“一岛一企”及重点区域等8个实施方案;“13”份保障方案,即包括科技支撑、绿色金融、财政、价格、教育培训、督察考核等13个方面。市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向各相关单位印发《关于做好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文件制订及发布工作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2〕81号),明确提出了印发时间等相关要求:“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原则上在国家上位文件出台后两个月内印发,确保今年年内全部完成”。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在《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沪发改环资〔2022〕69号)中明确提出,本市“1+1+8+13”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需在本年度内完成印发。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统一规范。
二、碳排放核算方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统筹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8月成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及各地区、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等工作。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8月19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622号)。市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加快制订发布覆盖本市各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预计年内发布。同时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
三、双碳相关标准支撑体系
国家和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支撑体系的建设工作,将碳排放、碳核算、碳核查、碳捕集等纳入了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立项重点。在国家层面,已制定发布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国家标准18项(其中: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13项,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3项,温室气体测量方法标准2项),此外,水运、公共建筑运营、种植业等多个行业企业的核算与报告要求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人员)资质要求等26个标准研制项目已纳入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本市已制定发布燃煤发电企业、工业气体产品、乙烯产品、城市森林碳汇调查及数据采集、城市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等6项碳管理地方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开展“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本市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做好顶层设计,确定重点任务,提出建设路径,方案将根据进度安排预计年内完成。
市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开展碳中和、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的制订修订,推进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本市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修订一批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提升重点产品的能耗限额要求,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相关配套标准。支持本市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节能低碳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四、关键信息数据公开
双碳目标下,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本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统一规范建设。2022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沪环气〔2022〕34号),及时根据本市实际能源结构情况调整电力和热力排放因子,明确今后本市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涉及的历史碳排放数据确定、碳排放报告、核查、审定等相关工作,均按照最新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进行调整、核算。
五、碳管理人才培养
2022年4月,国家教育部印发了《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强绿色低碳教育、打造高水平科技攻关平台、加快紧缺人才培养、促进传统专业转型升级、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入开展改革试点等九大重点任务。本市正在研究制订“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同时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一批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本市正研究制订“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同时,本市将面向全市各类主体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能力建设,筹划组织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低碳试点示范等培训,系统提升本市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能力建设。
感谢您对本市推进双碳工作所提供的建议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