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建〔2022〕19号)
宋汉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上海更好建设国际先进绿色城市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鼓励分布式光伏应用、合理调配电力资源、加强绿色低碳管理要求、鼓励绿色生活”等内容,我们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去年以来,根据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开展了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顶层设计,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对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低碳行动、市场化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一、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
上海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从供需两侧加快推动能源新旧动能转换,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为双动力,加快打造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着力推进五个转型:一是能源发展从集中为主向集中和分布式发展并重转型,更好适应能源变革趋势,推动清洁能源加快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二是能源供需从单向平衡向双向互动转型,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能源结构优化从政策推动向科技与体制推动转型,逐步实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是能源资源配置从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型,更好激发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五是能源设施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型,更多应用数字技术,促进能源服务从提供单一能源产品向综合服务转变。
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可再生能源和本地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36%左右和8%左右。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加强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高压和液态储氢等关键技术攻关,为下一步氢能产业发展做好技术储备。
二、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力资源调配
一是对标最优、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本市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在尽快形成“双环”“十一射”主干网架的同时,谋划新的特高压通道。进一步推动市外来电通道和城市输电网、配电网协调发展,基本建成满足国际大都市高可靠要求、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
二是积极推动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动能,结合电力市场建设,促进能源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发展能源咨询、设计、生产、运维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提供集冷、热、电等能源品种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结合能源新基建建设,重点培育新业态发展。一是推进多站融合发展,重点在中心城区建设一批示范站。二是推进阳光金融发展,助力分布式光伏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储能设施,大型风光电站按需适时配置储能设施,在工业园区等领域有序发展用户侧储能。
三是布局能源创新示范区,在一体化示范区布局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区。围绕能源互济互保、分布式能源高比例接入、配电网智能化升级等发展需求,结合水乡客厅等重点项目开发,通过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绿色城乡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打造“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能源互联网,有效支撑示范区经济社会清洁化、低碳化发展。
三、完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未来本市将从完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监管机制、示范试点等多方面提高建筑节能实效。一是推动绿色建筑管理法治化,制定并实施《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二是基于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和上海地方特点,修订设计、审查、验收系列标准规范。三是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建设管理流程,在土地供应、设计审查等环节对绿色建筑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全面推进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替代节能专项验收,将绿色建筑的监管重点延伸到建设落实层面,强化绿色建筑的闭环管理。四是制定实施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推动建筑节能设计从“相对节能”走向“用能限额”形式的实效节能。五是推广应用超低能耗建筑,“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六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并建立配套的设计与验收管理体系。
四、发挥市场机制支撑作用,引导全民参与低碳行动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上海将把绿色金融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力争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方面有更大作为。一是不断完善碳交易机制。2021年7月全国碳交易市场落户上海并开始运行,未来将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拓展交易行业领域覆盖范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二是加快打造绿色金融体系。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绿色投融资政策体系,扩大绿色信贷、债券、保险、基金、上市融资等规模,引导更多资金进入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领域。
同时,未来我们也将持续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市民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加快推进本市碳普惠机制建设,以“由易到难、分步实施”为原则,逐步建立起碳减排核算的方法学,先期选择部分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数据基础好、核算方法清晰的碳普惠项目申报,逐步扩大覆盖区域,拓展项目和场景类型,让参与碳普惠的企业、社区、家庭获得政策鼓励和经济收益,提高其践行低碳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绿色低碳循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