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配电网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1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2023〕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供电安全水平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市配电网可靠性、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国际领先城市配电网,有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上海市配电网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原则

  (一)聚焦重点,问题导向。聚焦全市重要区域配电网薄弱环节,全面解决单侧电源比例高“支援难”、智能化水平不足“发现难”、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实施难”等问题,最大程度减少配电网故障导致的停电事故。

  (二)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统筹平衡好供电安全、区域发展和电价水平等因素,与全市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抓重点、分段推、全覆盖”的原则,有序推进配电网升级改造。

  (三)政企协同,合力推进。针对实施难点和瓶颈问题,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属地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区属地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合力推进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在全市重要区域和地下变电站供电范围,以10千伏配电网升级改造为抓手,打造“智能感知、智能处置、智能愈合”的“三智”型国际领先城市配电网。到2025年,实现4个100%目标:全市重要区域内10千伏开关站双侧电源供电比例达到100%;地下变电站直供用户和所供10千伏开关站双侧电源供电比例达到100%;配电网自动化有效覆盖率达到100%;10千伏开关站光纤接入率达到100%。

  (二)改造内容。到2025年,计划实施配电网升级改造项目423个,新建电缆934公里,新建排管133公里,新建配电自动化终端860套,新建光缆1289公里,完成846座10千伏开关站双侧电源改造,匡算总投资约30.87亿元。

  (三)实施范围。对全市重要区域及地下变电站供电范围内配电网实施升级改造。重要区域范围包括:内环线以内地区、自贸区保税区片区(除洋山保税港区)、前滩及后滩地区、虹桥开发区、黄浦滨江-徐汇滨江地区以及全市“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地区(包括张江科学城、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虹桥主城片区以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核心区域,面积共计250.6平方公里,涉及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闵行区、青浦区等11个行政区。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专项规划。深入开展配电网网架梳理和隐患排查,全面梳理和评估城市配电网负荷转移能力,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时序和投资规模,编制配电网升级改造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市电网“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工作开展提供规划支撑。

  (二)制订年度计划。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以网格化规划手段,编制年度升级改造工作计划。结合架空线入地、地下管线隐患整治和老化改造、市政配套及用户工程等,按照集约化建设原则,分阶段实施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三)优化网架结构。聚焦10千伏开关站进线和地下变电站供电区域非双侧电源问题,逐步提高配电网的站间联络比例,确保故障情况下负荷能及时、快速转移。统筹推进配电网升级改造、业扩报装和坚强局部电网建设等工作,根据电网规划和目标网架要求,新建开关站内电气设备和电力排管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

  (四)推广数智化应用。以快速定位故障点、缩短停电时间为主要目标,结合一次网架优化,同步实施配电自动化建设改造,提升配电网主动感知能力。按照“光纤为主、无线为辅”原则,不断完善10千伏终端通信接入网,提高接入网光缆覆盖率和业务接入能力,满足配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专班机制,协调推进配电网升级改造相关工作。各区应参照市级协调机制,强化和完善现有区级专班机制,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进一步充实街道相关单位力量,做好本区域内配电网升级改造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工作专班:负责工程涉及地下管线统筹管理,推进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总结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批复配电网升级改造专项规划,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一起审核并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各区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核准审批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指导区住建部门做好项目相关施工协调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指导配电网隐患排查和配电网升级可靠性提升目标考核。

  市规划、绿化、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改造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审批,并做好协调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指导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工程涉及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的相关施工协调工作。

  各区政府:各区相关部门应在市级部门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属地审批和协调推进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各区电力公司编制的改造工作年度计划,转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凝聚街镇、居委、业委会、物业等多方力量,合力推进小区、楼宇红线范围内的相关施工协调工作。

  市电力公司:作为配电网升级改造的实施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编制配电网升级改造专项规划,合理制定年度计划,提前梳理施工道路,形成年度改造任务计划报送各区发改和住建部门。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简化项目核准审批。各区发展改革委可采取批量核准方案,对纳入计划的配电网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打捆核准。二是加快项目掘路审批。市电力公司应按照集约化建设原则优化改造方案,请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等支持,依托“一网通办-挖掘道路一件事”受理平台,进一步扩大管线规划许可、挖掘道路许可、交通安全许可、夜间施工备案等业务并联审批的范围,加快审批工作效率。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属地负责机制和检查督办机制,市级工作专班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对各区完成情况组织检查,将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绩效考核范围。四是完善改造项目信息库。建立验收管理台帐和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对已改造10千伏开关站的分布情况、升级情况以及地下管线更新等情况进行统计,为后续城市配电网持续升级提供依据。

  (四)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国家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国家关于输配电价核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将本次配电网升级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运营成本计入准许成本。

  (五)提升服务水平。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坚持“便民、利民、少扰民”的原则,走上街道、走进社区、走近市民,做好沟通并按需落实好施工组织保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不断加强服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政府、企业、社区等各方力量,加强国际领先城市配电网建设工作的宣传,注重宣传与改造施工的协调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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