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生态安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文号:沪发改价调〔2025〕54号)

各相关殡葬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倡导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提升我市生态安葬服务供给水平,根据《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沪民规〔2025〕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生态安葬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态安葬服务主要指骨灰海葬服务和深埋服务等。

  1.集体海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为2300元/例(灰),含接待、筹备、仪式及海葬、葬后服务等环节提供的服务。

  集体海葬服务外的个性化海葬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2.深埋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为1600元/例(灰),含准备、接待、安葬、祭扫等环节提供的服务。

  3.我市户籍或在我市火化的逝者,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殡葬服务机构应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擅自提高和分解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的生态安葬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三、殡葬服务机构应做好服务收费及奖补政策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收费政策及奖补政策解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