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轨道交通16号线周浦东站等6个公共换乘(P+R)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文号:沪发改价调〔2025〕42号)

市交通委:

  你委《关于商请核定轨道交通16号线周浦东站等6个公共换乘(P+R)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的函》(沪交财〔2025〕28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轨道交通16号线周浦东站、5号线剑川路站、5号线萧塘站、17号线嘉松中路站、9号线九亭站和11号线嘉定北站等6个公共换乘停车场(库)(以下简称“6个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轨道交通16号线周浦东站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12元/次·天,5号线剑川路站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12元/次·天,轨道交通5号萧塘站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8元/次·天,轨道交通17号线嘉松中路站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8元/次·天,轨道交通9号线九亭站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12元/次·天,轨道交通11号线嘉定北站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机动车换乘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8元/次·天。

  二、机动车换乘停放的计费办法,按照本市公共换乘停车场(库)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你委指导经营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完善车流引导,保障区域交通有序运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