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特展项目收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9日 文号:沪价费〔2013〕14号)

沪价费〔2013〕1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关于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特展项目收费的请示》(沪文广影视[2013]1634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特展项目收费试行一年来的情况,现将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特展项目收费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
    二、同意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对在特展区域内举办的,确有观赏价值且投入较大的特展进行收费。需要收费的特展项目由你局确定。
    特展区域为:中华艺术宫0米层北片区部分展厅(2800平方米)、49米层多媒体展示区域(3000平方米);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5楼(2400平方米)。
    三、中华艺术宫在特展区域内举办的特展项目门票价格最高为20元;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在特展区域内举办的特展项目门票价格最高为20元。各特展项目的具体门票价格由你局按公益性原则,统筹考虑布展成本、展示内容、观赏价值、观展人数等因素在最高价格以内制定。你局应在制定具体门票价格后15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报我局。
    四、特展项目的门票优惠措施具体如下:对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家属、残疾人、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身高1.3米)儿童等实行免费;对6-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学校学生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等实行半票;对60周岁及以上老人实行优惠。你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优惠幅度。
    五、你局应督促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认真执行国家、本市相关政策以及《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服务与展示的软硬件设施,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认真维护参观者的正当权益。
    六、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应切实做好特展项目的门票价格公示制度,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标明门票种类、价格、售票方法、票价的优惠对象、幅度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
    七、上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