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浦江水上巴士票价(试行)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8日 文号:沪价费〔2015〕19号)
沪价费〔2015〕19号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核定黄浦江水上巴士(试行)票价的函》(沪交财〔2015〕137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为拓展本市水上公共交通功能,经你委核定航线的水上巴士客运服务在试运行期内由企业自主制定票价,请相关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请你委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在航线试运行期内做好运营数据收集、综合分析评估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物价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