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6日 文号:沪发改价管〔2019〕40号)
沪发改价管〔2019〕40号
各相关发电企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就调整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秦山二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998元(含13%的增值税,下同),秦山三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481元。三峡水电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613元,向家坝水电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2834元结算。(详见附表)
二、上述电价调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附表:
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表
类型 |
发电企业 |
单位 |
调整后价格水平 |
核电 |
秦山二期 |
元/千瓦时 |
0.3998 |
秦山三期 |
元/千瓦时 |
0.4481 |
|
水电 |
三峡 |
元/千瓦时 |
0.2613 |
向家坝 |
元/千瓦时 |
0.2834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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