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文号:沪发改价管〔2024〕14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结合我市电网负荷特性,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作用,引导有调节能力的大工业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负荷,现就实施大工业用电深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时段用电价格调整为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上述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二、请市电力公司根据本通知做好组织实施,将政策提前告知相关用户,加快开展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并请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做好交易结算规则的衔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