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0〕15号)

沪发改规范〔2020〕15号

各有关单位:

2014年,本市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发改财金〔2014〕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明确了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天使引导基金”)各项运作规范。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上海创业投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天使引导基金设立运作,促进上海天使投资高质量发展,现在49号文基础上对《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至各有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21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