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大歌剧院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文号:沪发改投〔2024〕180号)

上海大歌剧院:

  你单位《关于调整上海大歌剧院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申请》(沪大歌剧院建〔2024〕2号)收悉。

  经核,我委以沪发改投〔2019〕151号文、沪发改投〔2019〕215号文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及调整,市住建委以沪建综规〔2019〕746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我委以沪发改投〔2021〕215号文、沪发改投〔2022〕26号文批复项目概算调整。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幢专业歌剧院,内设3个剧场,其中大歌剧厅2000座,中歌剧厅1200座,情景歌剧厅1000座。项目总建筑面积1463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90602.3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调整为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30000万元,市级建设财力安排360602.39万元。其余仍按照原批复执行。

  特此批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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