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年02月25日 )

  2025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发展改革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发展改革工作法治根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依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双月法治论坛”,开展多场专题学法活动。

  2.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推动制定出台《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推动修订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推动修正出台《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严格依法决策。每月开展规范性文件到期提醒,严格执行“两评估两审查”工作,文件印发后及时报送备案审查。持续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严格履行各项法定程序,按时完成承办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4.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本市发展改革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协调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任务落实落地。

  5.严格规范执法和依法办理行政案件。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时运用“检查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1.统筹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实施《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助力推进本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保障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依法推进“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百家访谈、万家调研”公众参与活动,为规划编制提供鲜活的民意支撑。

  2.持续推动浦东引领区建设。扎实推进浦东综合改革试点。研究提出浦东新区法规年度立法需求的建议。配合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

 3.深化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研究制定发布重点区域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全市复制推广清单。落实首批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印发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

  4.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合江苏、浙江两省政府延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有效期。研究制订示范区首批省级改革授权事项清单由两省一市政府印发实施。

 5.加快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加快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配合推进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

  6.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8.0版。推动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攻坚突破任务”。持续开展世行评估对标改革。

  7.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效能。推广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基本实现主要执法领域全覆盖。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作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根据上海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的相关法治工作任务,聚焦持续推进浦东引领区建设、深化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我委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

  2.扎实开展“九五”普法工作。编制实施我委“九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继续落实好各领域普法工作任务。依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双月法治论坛”等普法平台,加强干部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3.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