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02月26日 )

  2023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服务保障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委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依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双月法治论坛”,开展多场专题学法活动。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决策过程严格履行各项法定程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吸纳专家智慧,科学研判决策风险,规范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3、开展评估清理工作,维护法治统一。全面评估清理我委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新行政复议法、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清理工作。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每月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到期提醒,确保及时延长有效期或者修订。加大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

  5、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我委权责清单。编制发布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全面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发展改革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6、严格规范执法和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履行好执法监管责任,对已开工项目实施现场核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稳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推动浦东引领区建设。积极推动浦东引领区文件落实落地。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研究制订本市分工方案。配合出台相关浦东新区法规。

  2、加快临港新片区建设。配合市人大开展《自贸试验区条例》《临港新片区条例》执法检查。配合推进制定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

  3、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协同江苏、浙江两省制定《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2022年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支持做好长三角区域协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4、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加快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各项任务。支持虹桥中央法务区进一步提升能级。

  5、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牵头修正并推动出台《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制定本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6.0版。开展世行对标改革。总结推广各区的营商环境优秀实践和典型案例。

 6、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牵头制定《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就本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能源发展、产业结构、生活消费的绿色转型等作出规定,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施方案。推动在政务服务中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落实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规划引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按照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聚焦实施发展规划、支持浦东新片区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立信用监管体系等重点工作,明确我委年度法治工作,逐项贯彻落实。

 2、学以致用,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及我委相关普法工作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继续落实好各领域普法工作任务。依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双月法治论坛”等普法平台,加强干部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3、法治保障,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 制度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