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19年05月08日 )
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好“三大一综合”职能。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
1、认真做好发展改革领域立法工作。加强发展改革领域立法工作。一是推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价格改革,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行为;促进廉租住房健康发展;对进口博览会期间住宿、餐饮服务、交通等重点领域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强电力营商环境改革立法。降低了用户获得电力的时间、成本。四是配合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国家关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中有关改革的新要求、新变化,结合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修订调研工作。
2、做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加强案发原因分析,主动消除案发隐患。二是建立委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到期提醒。四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明确重点普法任务,并认真推进落实。
二、认真落实营商环境改革
1、全力推进本市对标世行营商环境专项改革。对照研究世行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方法和指标得分,以改善企业办事全流程时间、效率、费用为重点,推进各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开发升级办事系统。牵头推动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改革。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已从去年的第78位升至今年的第46位,提升32位。
2、全面推进全市面上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推动各区制定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计划,总结各区营商环境改革典型案例,相关案例获国办肯定并在全国复制推广。通过大调研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梳理研究并制定针对性改革建议。注重改革落地实施效果,组织对各部门拟出台的政策文件组织进行易读性评估,提高政策文件的有效性和操作性,努力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三、积极推进国家扩大对外开放战略
1、制定扩大开放100条。聚焦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工作任务、开放举措。加快落实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特斯拉新能源车项目成功签约落户临港地区,成为全国首个外商独资新能源汽车项目,也是上海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外资制造业项目。
2、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一是提出重点任务。积极协调各项改革任务落地。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博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的最新要求,抓紧研究设立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三是做好总结工作,全方位展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成果。
四、深入推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
1、创新做实区域合作机制。一是成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实现联合集中办公。二是推动加强地市合作。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等试点工作。
2、深度对接实施发展规划。一是对接国家重要规划,聚焦交通、能源、创新、环保等重点领域明确任务。二是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对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开展重点领域合作。三是加强重大战略和改革协同。加快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环保等重点领域实施跨区域联合奖惩。四是提升专题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共同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开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控。
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研究本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快构建新型投融资体制,为优化投资结构、扩大合理有效投资,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2、加强企业投资管理。一是完善本市核准备案目录。在对接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强化项目属地化管理。二是优化企业投资管理方式。推进“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起草制定配套政策。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研究完善审批流程。研究完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4、加强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平台已实现对全市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包括从项目立项、报建、开工到竣工等多个环节,完成审批数据对接。
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进一步取消、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作建议。分领域推进本市清费减负工作,调整或停征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研究制定和调整部分项目收费标准。
2、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组织对本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自查工作,在建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稽察。同时,在项目建设开工前加强对项目单位指导服务,提前防范管理风险。
3、推进涉企收费检查。推进本市电信、供水、供气行业价格收费检查,重点检查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情况。根据国家部署,重点检查落实清费、取消收费政策,以及不合理加价等情况。
4、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涵盖工业、建筑、公共机构、公共事业等领域。
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优化调整权责清单,编制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按照本市“一网通办”整体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从便利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依申请权力,细化服务事项和办事场景、消除模糊条款。
2、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根据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方案,形成支撑政务服务体系信息系统的顶层设计,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接入市“一网通办”平台。
3、推进委内“放管服”改革。牵头研究形成2018年落实国家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举措,提出涉及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做好委内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形成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标准化要素。
八、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1、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信用条例,积极推动各区、各部门制定配套制度,信用制度的覆盖领域和完备程度不断提升。上海信用条例“前有制度源头、后有文件配套”的立体式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2、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应用。以应用清单为抓手,围绕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录用晋升、表彰评优、资金支持等方面实现应用。同时,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支撑网上政务服务,根据办事主体不同的信用状况,实施网上政务服务事前差异化服务、事中监测预警、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1、加强法治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立法。根据本市发展改革需要,积极推进立法,特别是加强对一些重点领域,为发展改革领域行政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力量,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不断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管理、事后联合奖惩制度。
2、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围绕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扩大改革覆盖面,借鉴世行评价方法,以企业办事便利为核心,分类整合再造行政办事程序。同时,聚焦企业反映的准入、成本、监管等突出问题,分解细化落实,逐项逐步推进解决好。
3、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落地项目,发挥扩大开放的先导效应。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扩大开放举措,对符合上海实际、有利上海发展的其他扩大开放新举措,积极争取推进实施,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4、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对接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二是研究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管理。
5、不断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继续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核心,抓住设立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重大机遇,推进自贸试验区转型升级,进一步系统深化“三区一堡”建设。
6、加快推进委内“一网通办”工作。加快推进其他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撑“一网通办”的委内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大厅和全市各基础数据库与应用平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