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邦明志初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六家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文号:沪发改财金〔2017〕17号)
沪发改财金〔2017〕17号
上海邦明志初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昕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光合明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遨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旦医疗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9号令),《关于对本市创业投资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发改调〔2006〕04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司及委托管理公司提交的材料予以备案。
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规范运作,支持本市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
有关备案材料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略):
1、上海邦明志初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2、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3、上海昕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4、上海光合明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5、上海遨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6、上海复旦医疗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备案申请书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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