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2023〕2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虚拟电厂发展长效机制,推动虚拟电厂规范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上海市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上海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虚拟电厂是一种应用数字通信和控制等先进技术,聚合分布式发电、储能、电动汽车与空调负荷等可调资源,形成虚拟实体参与电力平衡调节的新模式、新业态。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推动电力系统从“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成为全球低碳发展共识。在加快建设全球城市的新征程中,上海要以敢为人先的精神锐意改革,把虚拟电厂建设作为破解城市电力峰谷差矛盾的关键抓手,坚持安全、低碳、经济的理念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能源低碳转型调节能力建设迫切需求。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更好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围绕上海能源安全低碳转型发展目标,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立足超大型城市发展特点,聚焦虚拟电厂发展关键瓶颈问题,把握好发展和安全、政府和市场、成本和收益三方面关系,建立和完善我市虚拟电厂发展长效机制,推动虚拟电厂规范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协调、有序实施,推动虚拟电厂的规范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建设,做好和需求侧响应、有序用电等负荷管理机制的协同,规范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管理流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切实发挥好虚拟电厂保供调峰作用。

  二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虚拟电厂的规模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优势条件,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发挥现有公共平台的支撑作用,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手段聚合资源,稳步扩大虚拟电厂应用规模和响应能力。

  三是改革支撑、创新驱动,推动虚拟电厂的可持续发展。在现有补偿机制的基础上,以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建立虚拟电厂常态化参与市场机制。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培育多元化商业模式,加快形成虚拟电厂健康发展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建立完善虚拟电厂管理体系。依托前期基础,加快构建适应超大城市发展需要的虚拟电厂运营调度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负荷侧可调资源的聚合及响应能力。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分别达到60万、80万和100万千瓦,虚拟电厂商业模式、市场机制、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在全国形成领先优势。

  “十五五”期间,持续提高虚拟电厂发展水平。虚拟电厂持续扩容扩围、提质增效,“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可调资源聚合及响应能力大幅提升,具备年度最大负荷5%左右的稳定调节能力,成为电力保供和峰谷调节的重要支撑,形成可持续、常规化的商业运营模式和国际领先的技术产业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以“1+2”为重点的虚拟电厂服务机制

  1.完善虚拟电厂管理调度平台。升级上海市虚拟电厂一体化管理调度平台,持续强化虚拟电厂资源接入、信息交互、运行监测、能力校核、效果评估能力,全面贯通虚拟电厂聚合、调控、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电网业务系统,实现运营管控一体化集成应用。

  2.加快制订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制订虚拟电厂各类资源并网运行和聚合响应技术标准。制订可调资源整体调节、终端控制及聚合协调等标准规范。将智能充放电功能和聚合响应能力纳入车桩产品功能范围,细化各类充换电站、充电桩管理制度,研究制订V2G接入标准。完善既有空调负荷等设备设施智能化改造技术要求。

  3.明确运营管理要求。制订虚拟电厂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准入机制,明确参与主体权利义务责任。制订虚拟电厂运营管理规范,明确调度管理工作流程,制订虚拟电厂响应监测和考核结算方案。完善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数据协议,细化信息报送和调控指令双向传输要求。

  (二)完善以“1+4”为重点的虚拟电厂推广机制

  4.推动资源聚合系统建设。鼓励虚拟电厂运营商建设聚合运营系统,实现资源注册、资源管理、资源监测、响应调度、运行维护、效果评估等功能,保障资源有效聚合、需求有效调控。充分利用现有售电公司、充电服务、节能管理、能源互联网等系统平台,完善资源挖掘、需求分析、资源聚合等功能。鼓励大型资源聚合平台和中小负荷聚合商开展合作。

  5.全面开展资源摸排。建立常态化可调节资源排查机制,重点聚焦天然气分布式供能、楼宇空调、电动汽车充换电、通信基站等特色资源,收集设备用电特征、可调容量、响应方式、响应时长等关键信息。按照调峰、调频等不同电网应用场景,分级分类梳理资源普查信息,建立全市可调节资源库。通过政企合作、市区联动,支持推动虚拟电厂聚合商与资源所有方开展合作。

  6.拓展资源调节能力。以V2G车网互动、新型储能、分布式能源以及空调负荷四类资源为重点,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支持虚拟电厂聚合商按用户自愿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存量小区非智能充电桩实施智能化替代,推动公共充电场站建立完善智能化充电负荷调控功能。按照“由大到小、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商业楼宇加装空调负荷监测和调节装置。推动用户侧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提升用户负荷调节能力。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新型储能,通过加装电表等措施,深挖通信基站储能电池参与虚拟电厂的潜力。各区要会同市电力公司建立虚拟电厂项目推广清单,四类资源存量项目逐步纳入,新建项目均应具备调节能力。

  7.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建设区域,结合综合能源服务、智能电网、峰谷差调节等,选取园区、学校、社区等典型场景,建立聚合运营系统,部署监测和控制装置,通过技术模式和管理机制的集成创新,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水平虚拟电厂示范工程。

  (三)建立以“1+1+1+N”为重点的虚拟电厂运营机制

  8.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支持重点、多元发展”的原则,重点培育四类主体。一是择优选择1家空调负荷资源商作为托底运营主体,重点聚焦公共建筑空调资源开展虚拟电厂建设。二是依托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作为托底运营主体,重点聚焦全市V2G车网互动资源开展虚拟电厂建设。三是市电力公司作为虚拟电厂市场运营托底保障主体,托底运营市场化机制难以覆盖的项目。四是鼓励各类主体参与虚拟电厂建设。通过新成立运营主体或依托已有主体等多种模式,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充分聚合各类可调资源。

  (四)构建以“1+1+N”为重点的虚拟电厂收益机制

  9.打好各类政策组合拳。用足用好已有分时电价、需求响应和节能技改政策的同时,研究储能和虚拟电厂设施改造、平台与示范项目建设财政支持政策,探索绿色账户机制,为虚拟电厂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10.建立完善长效市场机制。在现有需求响应市场和价格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品种。根据电网运行和市场需求,做好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发挥虚拟电厂调频作用,提升虚拟电厂交易频次。积极推动现货市场建设,探索虚拟电厂自主响应市场价格,形成全时段平衡调节能力。按国家要求完善直接交易规则,进一步完善与现货相衔接的分时交易机制。同时,做好零售市场风险防控机制相关工作,确保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实现平稳过渡。积极研究虚拟电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等市场机制。

  11.丰富完善商业模式。支持虚拟电厂聚合商发挥主体作用,挖掘用户和数据聚合资源,开展绿电管理、分时价格管理等多元业务,建立完善虚拟电厂与市电力公司直接结算机制。丰富完善虚拟电厂应用商业模式,支持虚拟电厂聚合商开展售电、节能等商业服务。

  (五)以服务关键技术创新为重点的虚拟电厂创新机制

  12.打造一张网数据平台。以市电力公司虚拟电厂运行数据为基础,以我市大数据中心“一张图”为底座,以各资源管理平台为支撑,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结合虚拟电厂管理调度平台,开发建设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市级虚拟电厂全景监测调度平台,打造“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实现各类资源全面可观、精确可测、高度可控。

  13.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面向空调负荷、储能系统、分布式能源等各类可调资源,推动智能边缘控制终端等设备研发制造。加快虚拟电厂海量资源聚合互动调控等技术研发,增强虚拟电厂分级调度与协同运行、分布式资源运行优化与能量互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

  14.构建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形成虚拟电厂广泛合作的产业生态,打通虚拟电厂“研发-制造-应用”全产业链,形成虚拟电厂应用推广和产业生态协同发展的良性生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能源办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建立全市虚拟电厂工作专班,秘书处设在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虚拟电厂相关的电力市场等体制机制建设和电动汽车充放电、储能等新型主体培育,市经济信息化委具体负责虚拟电厂运行管理,各部门、市电力公司等单位根据任务事项清单(附件)和职能分工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制订完善配套措施,通过经济手段、压实责任、机制激励多措并举确保《方案》落地实施。

  2.加强工作协同。发挥好各行业部门行业管理和各区政府属地管理支撑作用,研究将虚拟电厂推广情况纳入对各区的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完成率考核。加强本方案与我市电力市场建设、各领域碳达峰方案、节能减排方案、能源保供方案的衔接,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统筹平衡,为虚拟电厂发展创造好的政策环境。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国家和上海市虚拟电厂相关政策、重要成果、典型案例的宣传,组织虚拟电厂运营商和相关电力用户开展政策宣贯培训,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及运营。充分发挥媒体力量,提高社会对虚拟电厂的认知度,提升我市虚拟电厂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