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2020年11月24日 )
沪发改投〔2016〕264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报送〈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建设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教委发[2016]53号)及相关补充资料收悉。经评估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功能,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建设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为上海电力学院,该项目实施代建制。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浦东新区临港地区,基地东至沪城环路,南至申港北路,西至电力学院临港校区一期用地边线,北至花柏路。
四、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数理学院、经管学院、外语学院、环化学院、电信学院、计算机学院、学生公寓、教工宿舍、学生活动中心、卫生所、地下人防兼车库、室外总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160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8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107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2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46万元,预备费3369万元,土地前期开发补偿费3652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440亩,83万元/亩)。建设资金来源由市级建设财力定额安排60477万元,电力学院浦东学海路校区置换收入安排46798万元。
六、原则同意《节能报告书》提出的节能措施方案,并请按照评估要求做进一步优化。
请你委按照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管理有关规定,在我委公布的代建单位名录内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确定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报我委、市财政局备案,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