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55295716920251A2101002
- 项目名称: 老港渗滤液污泥干化造粒设施及协同处置工程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老港渗滤液污泥干化造粒设施及污泥协同处置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56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4-14 12:04: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4-14
- 有效期至: 2028-04-14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用电量约1590万千瓦时(含光伏自发电量约36.77万千瓦时),年蒸汽消费量约172639吉焦,年液化石油气消费量0.98吨,相应年用能总规模约7843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0353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碳排放总量约16188吨二氧化碳。能效水平要求:单位干物质处理能耗不超过124.49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