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节能审查(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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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42501190120241A2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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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航头院区二期(暨国家医学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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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
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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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航头院区二期(暨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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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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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投〔2024〕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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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24-06-25 1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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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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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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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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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为2400.58万千瓦时,年用天然气量为130.01万立方米,年用柴油量为1.54吨,折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642.70吨标准煤(当量值)或8549.40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能效水平要求:新建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超过69.5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