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42501190120241A2101001
  • 项目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航头院区二期(暨国家医学中心)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航头院区二期(暨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投〔2024〕118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6-25 12:06: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 有效期自: 2024-06-25
  • 有效期至: 2026-06-25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为2400.58万千瓦时,年用天然气量为130.01万立方米,年用柴油量为1.54吨,折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642.70吨标准煤(当量值)或8549.40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能效水平要求:新建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超过69.5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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