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55295716920261A2101001
- 项目名称: 老港基地填埋气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老港基地填埋气综合治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99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6-17 12:06: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6-17
- 有效期至: 2028-06-17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用填埋气用量3788.7万立方米,电力用量605.16万千瓦时(含光伏发电量26.11万千瓦时),年发电量3797.69万千瓦时,年用能总规模约11605吨(当量值)或2475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4.08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由本项目用能系统用电量折算),年碳排放总量为0。能效和碳效水平要求:单位发电能耗不超过4.08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