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节能审查(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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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上海):
310116MA1JEKW1920211D23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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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阿里飞天云智能华东算力中心(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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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
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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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阿里飞天云智能华东算力中心(三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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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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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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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26-05-27 1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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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阿里云(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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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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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202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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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为45250万千瓦时(含光伏发电15.8万千瓦时),年柴油用量为87吨,折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5740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27182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万时),年碳排放量65748吨。项目能效和碳效水平为:项目基准PUE值不超过1.198,综合PUE不超过1.17,项目投产后第三个自然年度单位税收用电量为4.525万千瓦时/万元,单位营收碳排放为0.054吨/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工作:
1、建筑节能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的相关要求。
2、辅助设施节能
(1)选用NX1-1250kVA变压器,其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应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的1级能效要求。
(2)照明光源选用发光效率较高的LED灯具,主要功能空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相关要求。
(3)多联机应满足《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4-2021)的1级能效要求;机房专用空调应满足《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2019)的1级能效要求。
(4)冷却水泵、冷冻水泵等采用变频控制,水泵设备效率应满足《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2-2025)的1级能效要求。
(5)风机应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的1级能效要求。
3、可再生能源利用
在建筑屋面全部可利用的区域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应建尽建”。项目光伏安装面积应不少于990平方米,总光伏装机容量约158千瓦。
4、能源计量管理
设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内容符合建设导则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应单独计量;项目能耗应接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5、能耗替代情况
项目应如期完成能耗等量替代,其中,在项目投产前应完成不低于项目能耗量20%的节能量替代,包括金山区产业调整、节能改造等,项目投产后每年应购买不低于70%能耗量的绿电替代,其余通过购买绿证替代。
6、有关建议
(1)建议项目进一步加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以降低项目碳排放。
(2)建议项目后续采用冷板式液冷工艺技术,降低数据中心制冷能耗。
(3)建议项目优化机房设备运行水平,强化空调设施及照明的综合节能控制与管理,进一步降低项目PUE水平。
(4)建议研究结合项目建设同步布局天然气分布式供能机组的方案,进一步提升项目清洁能源消纳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