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466782375020245E3101001
- 项目名称: 高端铝镁合金汽车饰件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端铝镁合金汽车饰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5〕87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01 12:07: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5-07-01
- 有效期至: 2027-07-01
- 许可内容: 二、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为5258.35万千瓦时,年用天然气为331万立方米,共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765.51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9215.15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能效水平要求:产值能耗不能超过0.160吨标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