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MADFFUEY520241D3101001
- 项目名称: 新建上海东方枢纽A片区能源中心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上海东方枢纽A片区能源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5〕75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5-22 12:05: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东方枢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5-05-22
- 有效期至: 2027-05-22
- 许可内容: 项目建成后,年用电量约12348万千瓦时,折合年综合能耗约15176吨标准煤(当量值)或35017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35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项目能效水平:全年综合制冷COP不低于4.88、综合制热COP不低于2,综合COP不低于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