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依申请变更)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6MAEBEJLQ720255E2101001
  • 项目名称: 雷克萨斯新能源车及丰田电池项目
  • 项目状态: 依申请变更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雷克萨斯新能源车及丰田电池项目(变更)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124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8-24 12:08: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雷克萨斯(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内容: 项目变更实施后,总用能规模约46766吨(当量值)或95888吨(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碳排放总量约135675吨。其中,配套电池相关生产设施年新增电力消耗约20579万千瓦时(含光伏发电量1397万千瓦时),折合用能规模增加约25292(当量值)或57782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碳排放总量约92841吨。能效要求:整车制造(含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0.468吨标准煤/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