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030169186120231B2101001
- 项目名称: 闸北水厂改建工程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闸北水厂改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3〕156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1-22 12:11: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3-11-22
- 有效期至: 2025-11-22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约1879万千瓦时,相应新增用能规模约:2315吨标准煤(当量值)或5372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564吨标准煤/万千瓦时)。项目能效水平要求:单位产品电耗为183.84千瓦时/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