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MABTUE6T020265E2203001
  • 项目名称: 液空中芯东方大宗气站扩产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液空中芯东方大宗气站扩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112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7-27 12:07: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液化空气(上海)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7-27
  • 有效期至: 2028-07-27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电力消耗12883万千瓦时(含光伏发电量10.07万千瓦时),年用能总规模约15834(当量值)或36174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碳排放总量约62307吨。能效要求:单位制氮电耗不超过0.188千瓦时/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