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MA1H96U8620255E3101002
  • 项目名称: 华力配套大宗气体三期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力配套大宗气体三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113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7-27 12:07: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林德(上海)电子气体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7-27
  • 有效期至: 2028-07-27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电力用量约17675万千瓦时(含光伏发电量66.82万千瓦时),年用能总规模约21839吨(当量值)或49745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碳排放总量约为85296吨。能效水平要求:单位氮气电耗0.197千瓦时/标准立方米,单位压缩干燥气电耗0.134千瓦时/标准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