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0MAE9D4LX620251B2101001
  • 项目名称: 杨浦区新江湾社区N091102单元E1-0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杨浦区新江湾社区N091102单元E1-0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103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6-24 12:06: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新骏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6-24
  • 有效期至: 2028-06-24
  • 许可内容: 杨浦区新江湾社区N091102单元E1-0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南临纬六河,西至江湾城路,北临军工路,东至规划用地。项目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 B1-01 规划公共绿地、南至 E1-01 规划公共绿地,西至江湾城路、北至 E1-01 规划公共绿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栋住宅、1个垃圾房、1个P站及地下车库,同步实施道路、绿化、室外管线等室外总体工程。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37570.59平方米,拟于2026年7月开始主体建筑施工,预计2028年4月竣工。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实施后,不扣除光伏发电,新增年用电量809.06万千瓦时,新增年天然气消耗量1.59万立方米,新增耗水量15.47万立方米。不考虑耗能工质能耗,不扣除光伏发电,年综合能耗1015.00吨标准煤(当量值)、2292.35吨标准煤(等价值)。扣除光伏发电,新增年用电量741.65万千瓦时,新增年天然气消耗量1.59万立方米,新增耗水量15.47万立方米。不考虑耗能工质能耗,扣除光伏发电,年综合能耗932.16吨标准煤(当量值)、2103.07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年碳排放总量为3624.32吨。 项目能效水平和碳效水平:该项目投入运营后,住宅区域每户每年电耗指标实测值为2260.10千瓦时,不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2016)综合电耗指标约束值3100千瓦时/(每年每户);配套办公区域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为17.3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不超过《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23版)》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合理值1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配套商业区域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为41.5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不超过《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23版)》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先进值6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年碳排放量不超过26.35千克/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