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15814271120231D2202002
- 项目名称: 兴业银行上海张江机房全面改造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上海张江机房全面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4〕76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6-19 12:06: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4-06-19
- 有效期至: 2026-06-19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用电量约7257万kWh,年新增柴油消耗13吨;折合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约8938吨标准煤(当量值)或20748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564吨标准煤/万kWh)。项目能效水平要求:项目实施改造后,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