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2502-310116-07-02-653742
  • 项目名称: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3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1-07 12:01: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1-07
  • 有效期至: 2028-01-07
  • 许可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956.47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1230.81万立方米、柴油用量67.6吨,相应年用能总规模约17274.58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8784.65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相应年净新增用能总规模约7796.35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30841.19吨。项目能效水平和碳排放水平:铝锭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96.69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增加值能耗约0.626吨标准煤/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1、工艺节能、2、电气节能、3、给排水节能、4、可再生能源、5、能源计量管理、6、有关建议 (1)加强熔化炉、合金炉和中储保温炉的保温,降低热量损失; (2)对空压机采用变频控制,合理降低部分负荷下的能耗。 (3)项目中借鉴钢铁行业工艺中余热回用、精准控温等节能降碳经验,并在铝液直供等环节加强生产协同与品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