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555295716920251A2101001
- 项目名称: 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飞灰资源化工程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飞灰资源化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40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3-17 12:03: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6-03-17
- 有效期至: 2028-03-17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约3466万千瓦时,年热力消费量约33077百万千焦,年液化天然气消费量1.28吨,相应年用能总规模约5390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0862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碳排放总量约3.82吨二氧化碳。能效水平要求:单位处理能耗不超过0.09吨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