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依申请变更)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613221229120231B2101001
  • 项目名称: 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
  • 项目状态: 依申请变更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海石化热电部西区化学水装置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6〕26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2-25 12:02: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用电量约1860.5万千瓦时,热力260129.1吉焦,相应年用能总规模约11162.1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1497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年新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23207吨。项目能效和碳效水平:反渗透除盐设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2.06千瓦时/吨。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1、工艺节能;2、电气节能;3、暖通动力;4、建筑节能;5、可再生能源;6、能源计量管理;7、有关建议 (1)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将项目能耗纳入到能管中心,建设能源管理体系,以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 (2)进一步加强节能设计和生产运行管理,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降低项目碳排放强度。 (3)项目后续运行重点关注余氯、ORP、SDI、NTU等指标在线分析及DCS、PLC控制系统,保障装置整体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