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节能审查(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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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上海):
31000155878368120241D2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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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上海嘉金盈环保无废城市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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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
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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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海嘉金盈环保无废城市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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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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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5〕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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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25-12-31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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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嘉金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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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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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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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该项目计划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天华路66号(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实施扩建,涉及车间、处理站、仓库、罐区、变配电间、综合楼等。扩建后全厂危险废物处置规模18.896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规模2万吨/年、汽修类危废收集储存规模1.395万吨/年,合计22.291万吨/年。项目计划2027年3月投产。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约4736.12万千瓦时,年蒸汽消费量4.60万吨,年天然气约701.08万立方米,相应年用能总规模约19263.48吨标准煤(当量值)或26740.86吨标准煤(等价值)(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0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扣减光伏发电量后,相应年净新增用能总规模约19167.59吨标准煤(当量值)或26530.93吨标准煤(等价值),运行阶段二氧化碳年排放总量约84706.07吨。项目能效水平和碳排放水平:扩建后全厂单位产品能耗为0.086吨标煤/吨,单位产值能耗为0.202吨标煤/万元,单位产品碳排放为0.38tCO₂/t,单位产值碳排放为0.64tCO₂/万元,碳排放强度为3.17tCO₂/吨标煤。通过该项目资源回收利用,可实现年均约36.87万吨二氧化碳减排。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1、建筑节能措施;2、工艺节能措施;3、动力系统节能措施;4、电气节能措施;
5、暖通空调节能措施;6、给排水节能措施;7、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8、能源计量管理;9、有关建议
(1)项目前期应提高节能降碳与生产工艺布局、各系统设计、项目环评、项目消防、安全等工作的配合程度;
(2)项目运行阶段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各类工艺或常规用能系统的节能措施或运行策略;
(3)项目能源消费结构、原料及产品种类复杂,建立严格的原料来源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