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互联网审判“长宁模式” ( 2020.03.03 )
一、基本情况
长宁是上海市“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互联网新兴业态集聚,互联网企业发展迅速,互联网交易行为频繁,近几年来,每年涉互联网案件数均超过1000件,这类案件普遍具有核心交易行为均在网络虚拟空间完成、案件涉案标的不大、消费者(通常是原告)分布在全国各地、双方约定管辖在上海、诉讼主要证据多是电子证据等特点。
二、主要工作举措
由于涉互联网案件的特点和传统线下交易案件不同,且案件分散在各个庭中,为解决这一问题,长宁区法院在上海率先成立互联网审判庭,集中受理涉互联网的民商事案件。长宁区法院按照“六个专”的工作目标,即“成立一个专门审判庭、打造一支专任审判团队、开发一个专属在线平台、整合一套专门诉讼规则、推出一批精专案例、编辑一本专著”,在构建专门诉讼规则、培育精专案例、建设互联网诉讼平台、推进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19年以来,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长宁区法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互联网审判,着力构建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的“长宁模式”,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发挥互联网审判首家效应。举办“创新与探索: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的互联网审判”研讨会,以研讨会为载体,积极探索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的新模式,变“长宁经验”为“上海经验”“长三角经验”,为全国涉互联网案件审理和互联网法治贡献“上海智慧”。
二是推进互联网诉讼平台的二期建设。在实现“全流程在线”功能基础上,围绕智能辅助办案和第三方支持系统建设两个重点推进平台功能升级,通过模块设计实现平台注册、网上立案、材料递交、网上送达、证据交换、在线庭审六大功能。制作简明化网上诉讼操作指引,提升网络诉讼参与率。针对常见纠纷,通过类型化的诉讼请求、事实要件,推进制作要素化起诉状;列明网上诉讼纠纷所需要的证据类目,推进实现诉讼指导。
三是规范证据形式,探索拟定电子证据规则。从证据的司法认定标准,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出发,结合电子证据本身属性,探索构建与互联网运行规律相适应的证据认定规则,完善电子证据的采纳和采信标准。
四是创新品牌特色,发布平台企业“司法诊断报告”。积极创新符合互联网企业发展需求的职能拓展形式,发布“司法诊断报告”,选定本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对该企业近几年涉诉案件进行体系化、专业化、针对性的司法分析,及时发现、总结企业发展中的风险点,并分析成因,提出合规建议,引导企业开展“靶向治疗”,实现合规发展。
五是持续延伸互联网审判司法职能。发布《2016-2018年涉互联网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出版《互联网纠纷裁判精要》,为互联网领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取得成效
互联网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2863件、审结2843件。2019年,长宁区法院承办最高法院涉互联网案件审判与案例工作研讨会,2篇案例入选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3篇案例经市高院推荐纳入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备选,为互联网纠纷裁判规则构建贡献智慧和力量。鉴于在深入推进互联网案件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机制创新表现,长宁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