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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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要点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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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的工作
- 提升信息透明度。在海关总署官网集成贸易协定签订情况,海关总署网站现已一站式集成国际贸易政策法规文件、商品归类及对应税率、已签订的贸易协定、 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海关咨询渠道等信息。定期在上海海关官网公布上海关区申报企业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时效可预期性。
- 持续拓展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促进航空货运各环节数据信息交互联通,提升空运进出口效率;扩大“单一窗口”标准版支付范围,新增B类快件缴税、行邮税缴税等功能;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站式集成通关+物流信息,可在移动端查询,便利企业随时随地掌握通关和物流信息;设立贸易政策专栏、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进出口流程等栏目,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
- 建立口岸协商会议机制,提升利益相关方参与度。分别建立空港协商会议机制和港口协商会议机制,吸纳船代、货代、货主企业等私营部门加入,每年召开2次会议,充分收集私营部门意见,为港口和机场政策、信息化建设等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参考。
- 强化海关风险管理法律支撑。海关总署就《海关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风险管理”地位,明确作为海关的工作原则之一;增设“海关风险管理”专章,构建从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到基于监管对象风险水平采取相匹配的风险处置措施的海关全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更好地平衡贸易便利与安全的关系。
- 持续完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计划。推动AEO认证和更新过程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企业申请和更新流程。发布《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分送集报免除担保的公告》,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称分送集报)业务领域推行高级认证企业(AEO)免除担保措施。
- 加强监管的外部协调。加强与其他经济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到2025年,预期与境外“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国家(地区)数量达15个。加强海关跨境合作交流,拓展同周边经济体“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试点,协同实施更加安全便捷的通关措施。
- 持续压缩进出口合规时间。开展上海航空口岸进一步提升整体通关时效专项行动,有力压缩航空口岸进出口合规时间;进一步推广无纸化放货,进一步压缩海运口岸进口合规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