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沪发改投〔2016〕170号 市教委 : 你委《关于报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教委发[2016]68号)及相关补充资料收悉。经评估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功能,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该项目实施代建制。 三、项目选址位于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为:现代交通工程中心主体及附属建筑、第二图文信息中心、第二食堂及后勤综合楼、研究生公寓。项目总建筑面积10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572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3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62万元,预备费272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级建设财力定额安排。 六、原则同意《节能报告书》提出的节能措施方案。 请你委按照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管理有关规定,在我委公布的代建单位名录内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确定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报我委、市财政局备案,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相关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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