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科〔2021〕1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技术转移
中心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力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市教委启动推进新一轮上海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以“重基础、提能力、看实效”为原则,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深入推进中心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建立一支在人员构成、综合素质等方面和高校科技创新工作需求相匹配的专业化技术转移队伍,推动更多高质量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重点任务
1.做好顶层设计和相关制度建设。高校应充分认识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依托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形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尽快对校内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系统全面梳理,并修改完善。
2.加强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建设。鼓励高校因校制宜推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落实专项经费和专人专岗;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专职人员队伍,并通过各种途径有效提升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在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支持技术转移转化规模较小的高校探索以协同共建的形式或依托专业化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3.完善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进一步理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的管理机制和规范流程,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对科技成果质量、技术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形成分级分类的科技成果清单,并予以分类管理和发布。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内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鼓励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经济领域,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用于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工作,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性循环。
5.加强与校外机构的协同联动。高校应支持中心与大学科技园的联动发展,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溢出优势,促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心与市场化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在技术推广与应用、专利申请前评估、高质量专利评估、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中心与地方政府、企业开展更多的高质量产学研对接,推动其真正成为链接学校科技创新和区域、行业发展需求的中间桥梁。
6.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动态跟踪机制。按时填报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及时总结梳理校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形成季度简报,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交流活动。
7.开展相关改革任务。推动有关高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任务及国家其他相关专项改革试点任务;支持高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情况探索其他改革创新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高校应高度重视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将中心建设作为高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加强引导支持。市教委将给予各中心引导性支持,并与各高校一同指导各中心制定三年建设计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市教委将对各中心拟定的建设任务合理性、科学性和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并依据评价结果核定支持力度。
(三)突出责任意识。中心应进一步强化初心使命和核心功能,切实提升自身水平,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为科研人员提供高质量服务,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做法。
四、填报要求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和规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形成近三年重点建设任务和目标,并形成《上海高校技术转移中心(2021—2023)建设规划任务书》(见附件)。请于6月4日(星期五)前将盖章纸质版一式十份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251号甲506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和扫描PDF版)发送至zhaoshang06@163.com。
联系人:市教委 葛昊 电话:23116745
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 孙静 电话:56627214
附件:上海高校技术转移中心(2021—2023)建设规划
任务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30日
附件
上海高校技术转移中心(2021—2023)
建设规划任务书
中 心 名 称:
中 心 主 任:
依托高校(盖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所填信息应准确无误,有据可查,相关实证材料备查。
二、本表不能填写涉密内容。
三、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十份,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表一、中心人员基本情况表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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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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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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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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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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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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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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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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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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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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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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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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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办公)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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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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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务/职称 |
最高 学历 |
学科领域 |
资质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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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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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原)单位及职务/职称 |
专业特长 |
资质 |
工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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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职人员应为中心专职人员,除中心主任外,应做到专人专岗;兼职人员需有正式的聘用合同或协议。
表二、中心基础条件
中心资金投入情况(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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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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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支持 |
市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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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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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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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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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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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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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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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心组织建设、专业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已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须附文号)、所获荣誉、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图等。(不超过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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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近三年中心在成果转化方面(包括制度建设、改革探索、典型案例等方面)取得成效、工作亮点。(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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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总体目标和规划
请简述建设周期内总体目标(不超过200字)。 |
请逐条描述子目标和实施路径,子目标应具备可考核性,实施路径应科学合理。 目标一: 实施路径:
目标二: 实施路径:
目标三: 实施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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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2021—2022年建设任务
请逐年描述(2021—2022年)中心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等情况。(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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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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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持续推进 □ 新开展 |
前期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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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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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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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 |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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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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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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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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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一栏请对照所定任务内容填写定量、定性的可考核目标;
2.“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需和“工作内容”相对应,并请注明市教委专项支持经费使用部分;
3.更多的任务项请增加表格进行填写。
表五、保障与支持机制
学校对中心建设的规划及保障措施,包括:条件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等。(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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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审核意见表
中心主任审核意见:
负责人: 日 期: |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日 期: |
学校审核意见:
公 章: 日 期: |
注:意见栏和日期不能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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