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

  中国科学院关于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

  中国科学院

  2014 年 5 月 9 日

  通过公共资金资助科学研究,是社会创造知识、支持创新、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受资助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属于全社会共享的知识资源,它们在全社会的开放获取,将促进知识传播利用。切实把公共投资所产生的知识迅速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发展能力,让知识普惠社会、创新驱动发展。

  为此,特提出现阶段以下公共资助科研项目论文的开放获取政策: 我院研究人员和研究生以我院所属机构名义承担的各类公共资助科

  研项目,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投稿并在学术期刊上所发表的研究论文,作者应在论文发表时把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所属机构的知识库,并于发表后 12 个月内开放获取。我院鼓励作者把本政策发布之前发表的论文以同样方式通过所属机构的知识库开放获取。授权我院文献情报主管部门制定符合知识产权规则的公共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开放存储细则。要求我院各个研究所建立机构知识库,保存本机构作者受公共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支持公众通过网络开放获取。

  我院支持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在具备可靠质量控制和合理费用的开放出版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授权我院相关部门建立可资助发文的开放出版学术期刊遴选指南;授权我院相关部门试验支持把我院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转换为开放出版期刊。

  我院认识到,开放获取是一项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事业,同时也认识到,开放获取的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规范,并探索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要求我院相关部门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已发表论文的开放获取,并积极与国际科技界以及各国政府沟通合作,促进建立开放获取的国际公约,共同推动开放获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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