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程序和服务规范》

  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程序和服务规范》的通知

  沪建审改办〔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程序和服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程序和服务规范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以下简称联合报装)服务的要求,结合本市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优化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网络报装服务流程,指导水电气网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按照一件事的服务流程,为用户提供联合报装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现制定联合报装办理程序和服务规范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化市政公用服务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主题服务,依托“一个系统”(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一个中心”(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批审查中心),实行“一口申请、全程网办、协同推进、限时接入”,通过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打造网上办事平台、提升专业服务效率,实现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提速增效,切实解决企业“多头跑、折返跑”等问题,全面构建便捷、高效、优质服务体系。

  二、实施范围

  联合报装是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报装用户),提供非居民用户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便捷服务。

  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既有建筑、工程审批系统上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等其他非居民用户的水电气网报装服务,不属于联合报装范围,用户按照各服务单位现有的报装机制,单独申请水电气网报装服务。

  三、办理程序

  报装用户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一表”申请,服务单位按照“受理、踏勘和接入”环节实现报装一件事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报装咨询

  1、报装咨询申请(含水电网临时接入申请)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前,在项目信息报送时,报装用户如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或网络需求,为深化设计需要咨询的,应提出报装咨询(含水电网临时接入)申请。报装用户对应需求选择“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网络”服务事项,逐项填写并提交报装咨询需求。有“临水、临电、临时网络”报装需求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简称“施工临时排水许可”)的,提出相应报装申请。

  项目信息报送完成后,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报装用户应及时告知服务单位,并在施工许可申报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重新提出报装咨询(含临时水电网接入)申请。

  2、服务流程

  (1)信息接收。工程审批系统上收到报装用户报装咨询申请后,审批审查中心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接收,对信息填报不全或表述不清晰的,一次性提请报装用户补正。完成补正后,审批审查中心将项目信息和咨询申请分送相应的服务单位。

  (2)确认和踏勘。服务单位主动对接报装用户进行需求确认,核对资料并确认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约定咨询答复日期(一般5个工作日内),同时提醒用户在施工许可申报时提出联合报装接入服务需求。受理完成后,服务单位根据项目位置、用途和规模等信息和方案设计,研究制定咨询答复意见,用于指导报装用户深化设计;有“临水临电临时网络”需求的,根据项目类型,服务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或各服务事项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完成制定接入方案。

  服务单位可按需要开展现场踏勘,对可以同步现场踏勘的,由审批审查中心组织现场联合踏勘。

  (3)答复和接入:服务单位按与报装用户约定的答复日期,分别录入咨询回复意见(提前完成咨询服务的项目,按照已制定的咨询意见在受理后直接录入回复意见),有“临水临电临时网络”需求的,服务单位分别制定并出具接入方案,由审批审查中心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一口汇总反馈。

  “临水临电临时网络”接入,服务单位提前向审批部门办理掘占路许可,在取得掘占路许可后,与报装用户商定接入日期,自接入启动之日起一般6个工作日内或按服务事项规定时限完成接入服务。

  (二)联合报装

  1、联合报装申请

  在施工许可申报时,报装用户如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网络”联合报装需求,可“一表”填写信息申请联合报装。报装用户确认无需求的,无需填写。

  施工许可申请完成后,有需要补充联合报装或原报装需求发生重大变更的,报装用户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重新提出联合报装申请。

  2、服务流程

  (1)受理:施工许可核发后,工程审批系统上收到报装用户报装申请,审批审查中心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接收,并将报装申请分送相应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核对申请表、项目信息和图纸材料(必要时可与报装用户进行沟通和补正),与报装用户需求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与报装用户约定现场踏勘或下一交互节点日期。经沟通无需办理相应报装的,服务单位在工程审批系统上终止相应服务内容的报装申请。

  (2)踏勘:服务单位按照约定日期,通知并完成现场踏勘和其他约定事项,对可以同步现场踏勘的,由审批审查中心组织联合踏勘;因施工进度变化,双方可商定修改约定日期。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服务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或各服务事项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分别制定并出具接入方案(排水接入由服务单位指导报装用户制定完善接入方案),由审批审查中心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一口汇总反馈。

  (3)接入:工程竣工验收或约定接入日期前,服务单位提前向掘占路审批部门办理掘占路许可。审批审查中心组织各服务单位对红线内报装用户自建工程开展联合验收,工程进度不一致的,可由服务单位分别验收。取得掘占路许可后,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商定实施接入日期,报装用户在工程审批系统确认后,各服务单位自接入启动之日起一般6个工作日内或按服务事项规定时限完成接入服务,分别出具接入完成工单后,由审批审查中心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一口汇总反馈。(为保障燃气和通信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燃气、网络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与报装用户约定日期,实施接入服务。)

  四、咨询服务

  建立线上“一站式”和线下“一窗式”业务标准统一的咨询服务体系。利用工程审批系统和咨询电话,实现线上“一站式”咨询解答;依托市、区审批审查中心综窗和各服务单位窗口,实现线下“一窗式”咨询解答。市、区审批审查中心及各服务单位,应当通过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报装用户,按照联合报装的业务标准,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统一开展线上联合报装。

  (一)线上一站式咨询

  1、网上咨询服务

  工程审批系统设置联合报装服务专栏和智能客服。服务专栏发布服务政策、办事指南、审批审查中心及服务单位联系信息和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智能客服为报装用户在线解答政策和操作等问题。审批审查中心、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可根据需要建立项目咨询互动群组,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满足项目信息沟通与服务推进要求。

  2、电话咨询服务

  公布市、区两级审批审查中心及各服务单位咨询电话信息,建立统一的电话咨询网,通过电话线上解答报装用户问题咨询。

  (二)线下一窗式咨询

  市、区两级审批审查中心设立综窗,安排人员为报装用户提供现场综合咨询服务,各服务单位应当提供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不单独设立派驻窗口。

  市、区审批审查中心及各服务单位的办公地址、咨询电话、服务范围等详见附件。

  五、“一户一码”规则

  联合报装服务在报装咨询环节,按照项目“一户一码”规则,生成联合报装“用户统一编码”,全过程使用该编码标识。使用工程审批系统联审编号作为报装用户统一编码。对每项接入事项,增加两位扩展位。扩展位由两位字母组成,“GS”表示供水,“PS”表示排水,“GD”表示供电,“GQ”表示供气,“WL”表示网络。临时水电网申请事项编码在扩展位前加“L”。临时供水为“LGS”,临时排水为“LPS”,临时供电为“LGD”,临时网络为“LWL”。

  六、信息系统

  联合报装信息系统由“一网通办”的工程审批系统和服务单位报装系统等系统组成。联合报装依托联合报装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申请和接入服务。办理流程各环节的申请、服务通知和结果信息均在联合报装信息系统实现填报和反馈,并实现各节点短信通知和办理时限线上设定。工程审批系统和服务单位报装系统实时数据交换,形成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七、协调监督

  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市、区审批审查中心以工程建设项目为服务对象,按职能分工,建立联合报装协调和服务机制,对联合报装办理、接入实施统筹协调和综合服务。市级审批审查中心加强对各区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区级审批审查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属地项目的联合报装接入服务开展日常监督,保证接入服务到位,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八、掘占路申请

  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掘占路审批系统的项目数据互通,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的掘占路咨询入口、申请入口,与掘占路审批部门提前沟通、办理掘占路许可,各区统筹协调水电气网外线工程建设,综合优化选线和开挖方案,具备条件的进行联合审批,实现同一施工路段的各类外线工程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

  九、实施日期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试行,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程审批系统联合报装服务功能10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