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沪高法〔2017〕49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正文

  关于印发《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网络司法拍卖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结合上海司法拍卖工作实际,制定《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试行。请各法院切实执行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业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高院立案庭、执行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doc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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