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6日 文号:沪粮仓〔2019〕67号)
沪粮仓〔2019〕67号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上海直属库、上海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国粮电〔2019〕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在本市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意识不减,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不乱,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从社会面整体情况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稳中有忧。一是政治大年安全生产敏感度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政治敏感度高,各种迹象表明,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全国范围内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本市今年发生的5.16长宁昭化路厂房倒塌事故也给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二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复杂严峻。全国主汛期将持续至9月底,本市防汛防台任务将持续至进口博览会结束,从今年几次台风过境情况来看,部分储备仓库和粮库位于低洼地带,抵御极端天气引发的灾害能力较弱,本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不容懈怠。三是大项任务重点突出。今年是大庆之年,各项工作任务较重,要求更高,全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工作中就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基础较为薄弱、管理精细不够、专项整治还不够彻底等问题。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李强书记在5.16长宁昭化路厂房倒塌事故及防范台风“利奇马”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守牢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层层强化监管责任,根据安全管理目标要求,全面梳理各级、各岗位责任,抓好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和延伸,逐一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到人。粮食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守则”,物资储备领域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职责规定,加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力度,全面细化落实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三、排查治理隐患,守牢安全底线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当前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本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和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风险隐患再梳理、再排查,紧盯隐患整改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对大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整改清单,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原则组织整改,在大清查“回头看”中实现隐患归零。
四、落实值班制度,强化信息互通
今年“两节”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做到通信畅通、信息共享、上下一致、共保平安,以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联系人:张 帅 62874530*2531
张龙飙 62874530*2530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9月1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