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1年02月20日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2月2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2945。

一、概述

    2010年,我委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按照《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点,配备专职人员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查阅和受理。截止2010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1、强化组织保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统一制作了我委对依申请公开的各类《答复书》、《告知书》、《意见征询函》等格式文本,认真处理每一件申请,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
    3、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和完善公文类信息审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委OA系统中,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同时,对每一制作公文的信息公开属性,均经过法制部门的审核。二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对每一件申请均做到受理、拟办、批办、办理、审核等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2010年,未发生不予答复或逾期答复情况。三是依法征询第三方意见。在以公开为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和完善向第三方征询意见的工作机制。如政府信息公开后有可能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全部以《政府信息公开征询意见函》、《权利人意见征询单》的方式书面向第三方征询意见。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对联合发文的,及时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
    4、推进重点工作。根据《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明确了我委2010年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资金、项目、规划计划、政策、收费、价格、服务等内容进行在网站上进行重点公开。
    5、开展培训。在对我委机关各部门以及新进公务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基础上,本年度我委结合档案管理,邀请专家,进行档案和信息公开关系方面的培训。积极在本机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0年底,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减少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网站改版,增加了新的栏目,集中整理公开了一定数量的政府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5条,约占2 %;政策法规类信息161条,约占13 %;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约占1%;业务类信息656条,约占52%;其他类信息409条,占约32%。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针对《条例》第九、十条以及市政府“若干意见”和“重点工作”的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0年,根据《条例》、《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以加大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比如:在资金方面,公开了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操作规程》、《组织申报本市2011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需求计划的通知》等信息;在项目方面, 2010年我委以项目审批(许可)情况公开为抓手,加强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力度。目前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影响安全稳定和针对特定群体的项目外,基本做到项目审批(许可)情况上网主动公开。在规划计划方面,公开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开展了“十二五规划”大讨论网上建言献策活动,公开了《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摘要)专项规划》。在政策解度方面,公开并解读了《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公众的参与度,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收费方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主体、依据、范围等内容。在价格方面,公开了本市政府定价、调价的有关文件和信息。在服务方面,公开了服务类信息200余条。
    2、坚持开门办规划。2010年,随着“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开展,在我委网站上发布公告,开展“集思广益 群策群力 共绘蓝图----上海“十二五”规划大讨论网上建言献策活动”。为进一步发扬民主、集中民智,请社会各界围绕经济发展、自主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民生改善、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和管理、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文化建设、对内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开门办规划”取得了良好反响。
    3、及时公开有关世博会的政府信息。世博会是成功、精彩、难忘的盛事,为配合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我委及时公开了与世博会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了“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旅馆业价格自律的通知”、“关于印发《世博园区价格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世博会期间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核定世博会期间临时公交线路票价及临时专用停车场(库)收费”等政府信息,使社会公众及时知晓世博期间的价格政策。
    4、提高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透明度。按照将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我委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公开工作。一是开设项目建设的主要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汇编专栏;二是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全部在我委网站办事栏目中公开。三是为便于单位和公众了解审批进程,在网上提供审批办理情况的查询功能。在网站开设窗口,查询人输入来文单位的名称和文号,即可查询审批办理情况的过程信息。
    5、加强行政审批(许可)办理情况公示和结果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市政府“若干意见”、“重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委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透明度,我委十分重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的公开,明确了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公开的要件,规范了公开的内容,特别是加大了备案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努力做到需要让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涉及民生类、基础设施类的项目,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2010年共公开了近300个项目审批结果情况。
    6、加强价格和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公开了政府定价、调价的相关文件信息。开设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文件”专栏,公开本市主要教育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及时公开有关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信息、公开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医院供应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公开了包括汽柴油、学生饮用奶、食盐、中小学教材、房地产收费、教育收费、公园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公益服务的价格。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加强网站建设。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发布平台。2010年,我委注重网站建设,重点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进一步挖掘政府信息公开资源,规范和充实了“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目录”、“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热点追踪”、“热线咨询”、“来信解答”、“网上调查”等栏目,以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同时,新开设了“新闻发布”、“价格监测”、“回复信息”等实用性、服务性栏目,更好地贴近社会公众,为社会服务。
    2、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使我委牵头制订的各项政策、规划更加贴近基层、符合民意。2010年,我委组织本市媒体开展“十二五”规划大讨论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新闻发布会、市中长期教改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新闻发布会、市节能减排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发布工作。组织我委相关领导参加东方网在线访谈节目,解读宣传上海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的有关政策。充分依托新闻媒体平台,主动加强宣传,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效果。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委在大沽路100号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点,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提供电脑、复印机等设备,供企业和市民查询政府信息,并在《指南》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热心解答相关问题。同时,我委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电子版、纸质文件和目录报送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6件,其中当面申请106件,传真申请4件,网上申请31件,信函申请47件,其他形式申请8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71%是涉及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类信息,10%是涉及收费和价格类信息,6%是涉及政策方面的信息,其余是涉及资金、职能、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9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96件。
    在已经答复的19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72件,占总数的36.74%,主要涉及有关民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以及收费、价格和政策等文件。“同意部分公开”36件,占总数的18.37%,主要涉及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由于在申请人所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经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除该部分内容不予公开外,其余内容向申请人公开。
    其他情况88件。其中,“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3.57 %,主要是本机关无申请所指的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8件,占总数的29.59%,主要是申请人对政府职能不够了解所致;“申请内容不明确”12件,占总数的6.12%,主要是申请人未明确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据此无法提供所申请的信息;“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1.02%,主要是申请人重复申请;“不予公开”5件,占总数的2.55%,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4件,占总数的2.04%,主要是申请人申请获得的内容为非《规定》所指的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本机关作出的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等答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相关复议机关均作出了维持我委答复意见的决定。2010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咨询情况。本机关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93   次,其中公共查阅接待18次,咨询电话接听334次,当面咨询接待349次,网上咨询392次。本机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30737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公开目录”、“行政审批、核准、备案”。
    2、其他政务公开相关情况。严格落实“三告知”制度。上海市物价检查所是我委唯一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还具有对全市18个区县物价检查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能。2010年,上海市物价检查所认真执行“三告知”规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和水平。要求全市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干部严格执行市府法制办、政务公开办制定的“三告知”规定,在每次价格检查行政执法前,以书面形式或者规范用语向被查单位告知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联系方式以及被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之前,严格做到将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在日常市场价格检查、世博会期间价格监管以及对世博园区内经营者价格监管工作中,严格做到用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2010年,市物价检查所在检查前向经营者制发《检查通知书》、《提醒告诫书》等告知性文书共222份。未发生不执行“三告知”等规定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方面需要进一步精益求精,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下一步将围绕“二高一少”的目标,按照《条例》、《规定》以及政务公开的精神,贯彻市政府在新的一年中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等基础性工作,加强网站建设,着力主动公开,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263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2%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236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4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19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6

2.传真申请数

4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31

5.信函申请数

47

6.其他形式申请数

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9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7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6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4

4.信息不存在

7

5.非本机关职责职权范围

58

6.申请内容不明确

12

7.重复申请

2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5

其中:(1)国家秘密

4

(2)商业秘密

1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9.其他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6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9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4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3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07375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