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文号:沪发改社〔2017〕45号)

沪发改社〔2017〕45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遴选工作方案》(发改办社会〔2017〕151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了做好本市“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遴选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方案》,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目标是:以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重点病种和重症医学为主,从现有省部级医院中遴选100所左右专科特色优势突出、医疗技术水平高、教学科研实力强、有杰出的学科带头人及合理的人才梯队、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综合(专科)和专科医院,加大投入支持建设,完善区域内学科建制,优化优质资源配置。

《工作方案》项目建设要求、遴选标准、遴选指标等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门户网站(http://shs.ndrc.gov.cn)社会发展工作专栏下载查询。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专家对本市医疗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6家医疗机构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上报项目经国家评审通过后列入项目储备库。

请申报单位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可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shdrc.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一式10份递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地址: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  武崇智  23119580  wucz@shdrc.gov.cn

市卫生计生委  周  密  23117842  zhoumi@smhb.gov.cn

附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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